我国保险合同解释制度的现状及其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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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凤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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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警呼和浩特指挥分院,呼和浩特,01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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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保险的实现是通过保险合同来完成的,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常会出现纠纷,而纷争也大多是由于合同语言的歧义或含糊引起的,此时,保险合同的解释就显得至关重要了。我国的保险和保险法律制度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还处于起步阶段。1995年6月30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这部法律也吸收和借鉴了国外保险立法的成功经验,在合同解释上规定了疑义利益解释规则,但仅此一条,没再规定其它的方法,而且《合同法》中关于合同的解释方法也是非常原则的,使得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过程中缺乏一定的可操作性,或者操作过于简单和粗略。那么,如何确立良好的解释规则并正确运用,使合同的实现更显公平、正义,真正做到最大诚信,这是进行解释的最终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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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合同解释 格式条款 疑义利益解释 |
文章编号: | 1009-8267[2006]5-0114-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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