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宪法》“非歧视条款”的适用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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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应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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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学院 副教授、法学博士,上海2016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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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的目的本是阻止对州外居民实行歧视,但因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长期采用限制性的解释方法,使该条没有发挥良好的作用。直到20世纪80年代末,澳大利亚联邦高等法院的态度才发生变化,其对《澳大利亚宪法》第117条采用了广义的和实质性的解释方法,使之有利于保护人权,从而遏制了以住所为基础的歧视。澳大利亚的经验与教训可以给我国有效控制和阻止地方歧视提供有益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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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澳大利亚宪法》 非歧视条款 狭义解释 广义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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