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4月26日,省委十一届十次全会作出了建设“法治浙江”的决定,这是推进我省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全面发展的省委作出的又一重大战略决策。司法行政机关是履行法制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职能的专门机关,在法治建设中发挥着综合性、先导性、长效性作用,是建设“法治浙江”不可替代的重要的基础力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省委决定精神,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责任意识,充分履行职能,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深入开展。致力于奠定建设“法治浙江”的思想基础,大力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