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流失及其防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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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韦春艳,漆国生.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流失及其防治[J].党政论坛,2011(19):36-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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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韦春艳 漆国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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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大学市政技术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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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公共服务公共性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实现公民的公共利益。但是在现实社会中,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是被政府垄断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的自利性客观存在,使“公共性”经常得不到满足,其结果是公民的利益受到损害,所以如何最大限度的满足“公共性”需要,为公民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是各国政府共同期待的目标,处于变革与发展时期的中国也面临如何维护社会正义和更好地提供公共产品的现实问源。公共服务是对社会价值的权威性分配,本质上就是社会利益的集中反映。作为增进公共利益的手段,公共服务不是实现个人意志的工具,而是要为大多数人谋利益,促进大多数人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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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共服务 公共性 公共利益 防治 政府垄断 变革与发展 现实社会 社会资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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