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商品流通速度与范围不断加快和扩大,商标、域名等商业标识与商号相同、近似,造成混淆误认的问题越来越严重。在我国法院审理的不正当竞争案件中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商号的侵权案件,此类案件已成为知识产权案件中相当重要的一类。目前,“傍名牌”正成为一个新的流行语。所谓“傍名牌”指一些企业将与他人的知名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名字登记为自己的商号,或将与他人知名商号相同或近似的文字作为自己的商标或商号,以混淆商品和企业的出处,使人误认是同一来源或有相关联系,借别人的信誉和影响赚取利润。由于商号以及与之相冲突的商标、域名的无形性决定了它们不像有形财产那样,权利主体可以时刻对标的物进行实际控制,对商号的侵权行为容易逃避权利人的控制和行政机关的监督,因而现实中还存在大量未通过行政或司法机关解决的商号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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