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辽政办发[2012]48号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辽宁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2012年9月7日辽宁省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办发[2012]2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按照上下对口、分工负责、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的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强化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一)开展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综合整治。以食品、食用农产品、药品、妇女儿童用品、农资、建材为重点,对制假售假、产品质量问题严重的产品生产聚集区、城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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