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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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彤彪. 孟德斯鸠对中国法律文化的认识[J].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02, 0(4): 66-69. DOI: 10.3969/j.issn.1008-7621.2002.04.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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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彤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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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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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孟德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写下了大量讨论中国政治、法律问题的文字,随着该书的广为传播,对当时的法国以及欧洲思想界发生了重大影响.他对中国的专制政体下的大逆罪和"子罪父坐"进行了批评,对中国统治者区分刑罚轻重、法律与道德融合、执行勤俭国策的做法表示赞赏.他提出的不少问题,至今仍不失其意义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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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中国 法律文化 专制政体 礼教 |
文章编号: | 1008-7621(2002)04-0066-04 |
修稿时间: | 2002-04-25 |
Montesquieu''''s Cognition about the Chinese Juristic Cultur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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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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