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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恶书坊
作者姓名:陈颖春
摘    要:1997年9月2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以(1997)盐刑初字第76号《刑事判决书》,对被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列为全国五大案件之一、非法经营额近千万元的江苏省大丰市唐葆春等特大非法出版投机倒把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唐葆春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判处陈明有期徒刑8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判处智日华有期徒刑2年。”被告人席上,3名被告人一字排开。他们下意识地抚摸着各自刚被解除械具的手腕,似乎是在体味自己失去自由的苦涩,又似乎在无奈地喟叹那未圆的逐金之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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