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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
摘    要: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3月11日上午,各代表团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选举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草案修改稿)》。代表们普遍认为,草案修改稿是可行的,同意提请本次会议表决通过。同时,有的代表对草案修改稿又提出了个别修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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