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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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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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6年9月10日,某市浩泰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与新月集团公司驻该市办事处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浩泰公司将新建成的位于市中心的豪华写字楼第五层租给新月集团公司驻该市办事处,租期为3年,即从1996年9月20日至1999年9月20日,每年9月下旬交一次房租,租金为每年12万元人民币。合同同时还约定:浩泰公司负责交纳该层写字楼的采暖费用,新月公司自行承担水、电费用,同时保证不破坏写字楼的现有设施及现有装修。合同签订后,新月集团于1996年9月23日向浩泰公司交付人民币12万元。1997年9月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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