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不应被淡化的侵权责任能力——对侵权责任能力制度若干功能的考察与审思
作者姓名:郑晓剑
作者单位:南京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3
摘    要:侵权责任能力在我国侵权法上的地位和作用正在被淡化,但是这种现象并不合理。侵权责任能力作为一种独立的民事能力,其在本质上是一种过错能力。侵权责任能力具有独特的应然功能,亦有着相当重要的体系功能。侵权责任能力可使过错侵权责任的认定及承担具有合理性,能够实现侵权法的利益平衡等功能。侵权责任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是历史上形成的两个具有特定内涵、发挥特定功能的法学/法律概念,二者之间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包容关系。

关 键 词:侵权责任能力  过错能力  监护人责任  衡平责任  客观过失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