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认定恐怖主义组织之机构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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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简基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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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湖北武汉430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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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06年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恐怖主义犯罪与中国刑事立法之进一步完善” 课题编号:06cfx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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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从法律依据和认定主体的角度来分类,认定恐怖主义组织的机构模式主要有两种:一是司法认定模式;二是行政认定模式。前者是最基本的认定模式,后者是对前者的有益补充。中国显然采取行政认定模式作为有益的补充。参照外国的先进经验,中国关于恐怖主义组织的行政认定模式需在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构建严格的认定程序,要体现出认定程序的高法律层次性、详细性、全面性和正当性;二是增加司法审查程序,以保证认定行为的合法性与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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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恐怖主义组织 司法模式 认定模式 组织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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