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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志ISSN号
专利制度中先用权“原有范围”的界定-谈专利法第63条
作者姓名:
黄贤福
作者单位:
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
先用权制度指有人在专利权人提出专利申请前,已制造了相同产品或使用了相同的方法,或者已做好了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即使专利权人获得专利,他仍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或使用.
关 键 词:
专利制度
先用权
“原有范围“
界定
专利法
第63条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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