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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赃款中“公务开销”部分的定性分析
引用本文:耿彦长.贪污赃款中“公务开销”部分的定性分析[J].中国检察官,2002(5):39-39.
作者姓名:耿彦长
作者单位: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在审理贪污案件时,经常有犯罪嫌疑人提出所贪款项用于“公务开销”,而在司法实践中,检察机关、法院的普遍做法是将“公务开销”从犯罪总额中予以扣除,笔者认为贪污罪无论贪款的用途如何,应一概予以认定。贪污赃款去向不影响犯罪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从犯罪构成看,根据刑法学理

关 键 词:公务  赃款  贪污案件  犯罪成立  从犯  审理  犯罪嫌疑人  款项  定性分析  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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