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修正述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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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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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八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于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该决定对已实施了16年之久的刑事诉讼法,进行了全面、大幅度的修改和补充,使刑事诉讼法的条文总数由原来的164条增至225条。纵观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其变动的内容涉及面极为广泛,大到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小到法律用语。本文拟就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作简要评述。确立无罪推定的诉讼原则无罪推定最早是由意大利启蒙刑法学家切查利·贝卡利亚提出来的。他在1764年所著的《论犯罪与刑罚》一书中指出:"在法官判决之前,一个人是不能被称为罪犯的。"(切查利·贝卡利亚著《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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