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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期限
作者姓名:
诸葛平平
作者单位:
《中国法律年鉴》编辑部
摘 要:
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依法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根据被害人等的申请,为处理由被告人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活动。附带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是以享有起诉权的波害人及检察机关提起诉讼为前提的,那么,享有起诉权的被害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什么时侯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呢? 这是在我国法学理论界及司法实践中长期存在分歧的问题。笔者想就此谈一点个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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