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02年3月,在欧盟的协调下,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改建成新的塞尔维亚和黑山“国家联盟”。建立一个“功能性联邦”是欧盟对塞黑政策的基本前提,通过条件限制促使行将分裂的塞黑形成稳定的联邦统一体,借助稳定和联系进程框架下的入盟吸引力来根除塞黑冲突和分裂的种子,以上内容构成了欧盟解决塞黑冲突的基本政策框架。但这一框架并没有解决冲突双方的基本矛盾。没有充分考虑冲突双方的特殊情况、片面追求通过条件限制来实施外部压力以及欧盟政策的“支柱化”是失败的主因。最终欧盟不得不放弃“联盟”而转向“双轨”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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