蓉城“毒驾”第一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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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晓秋.蓉城“毒驾”第一案宣判[J].法律与生活,2012(19):59-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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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晓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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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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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9月7日,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法院对“毒驾”致一死四伤的专职司机杨博一案公开宣判:杨博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6个月(本刊曾对该案进行报道)。据当地媒体报道,站在被告席上的被告人杨博听到判决结果后,一言不发,身体有些发抖。“杨博吸毒后驾车,是非常危险的行为,并危害了公共安全,造成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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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有期徒刑 媒体报道 判决结果 人员伤亡 被告人 高新区 成都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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