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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作者姓名:周杰
摘    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带领人民抓住机遇、应对挑战,把中周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的必然选择,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现实课题和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党的十七大进一步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出新的要求。本文仅就律师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以及如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谈几点粗浅认识。

关 键 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律师工作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六届六中全会  科学发展观  历史任务  中共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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