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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交易的空气污染权——以美国《清洁空气法》为中心
引用本文:谢雯.可交易的空气污染权——以美国《清洁空气法》为中心[J].河北法学,2010,28(7).
作者姓名:谢雯
作者单位: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河北石家庄050031
基金项目:2010年度河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节能减排视野下的河北省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研究》(10457201D-20)的研究成果,2009年度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研究项目《河北省排污权交易法律保障机制研究》 
摘    要:排污权交易作为环境控制政策的手段之一,已成为备受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美国是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最早的国家,排污权交易理论思想首先被美国环境保护局应用于空气污染的管理,产生了空气污染权交易,特别是自1990年<清洁空气法>修正案通过被用于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控制以来,已经取得了成功的经验,获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其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 键 词:空气污染权交易  清洁空气法  环境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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