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私有财产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理论创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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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于恒魁 王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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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长春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科研办公室,长春,1300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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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讲的“保护私人财产”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讲的“消灭私有制”并非相悖。马克思主义的“消灭私有制”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社会财富极大涌流 ,从而使私有制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基础之上的 ;而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讲的“保护私人财产”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生产力水平之上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是决定“消灭私有制”或者“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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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护私人财产 消灭私有制 私营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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