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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私有财产是中国共产党人的重大理论创新
作者姓名:于恒魁  王玉兰
作者单位:长春市委党校学报编辑部;吉林省教育科学院科研办公室,长春,130022
摘    要: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所讲的“保护私人财产”与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所讲的“消灭私有制”并非相悖。马克思主义的“消灭私有制”是建立在生产力高度发达和社会财富极大涌流 ,从而使私有制丧失其存在的必然性基础之上的 ;而党的十六大报告所讲的“保护私人财产”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低生产力水平之上的。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 ,生产力的发展程度是决定“消灭私有制”或者“保护私人财产”的客观因素。

关 键 词:保护私人财产  消灭私有制  私营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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