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司CEO的法律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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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朱双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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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合肥工业大学政法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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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CEO在本土大公司的出现使人们开始关注其法律地位。CEO既不是董事长,也不是经理。CEO应该是公司的职业“代理人”,其地位类似于我国公司经理,但其享有比经理更多的原属于董事会与董事长的一些权利。本土公司设置CEO与《公司法》有冲突,因此今后修改《公司法》时,可以在公司组织机构中的“董事会、经理”部分增加CEO的有关规定,这样其治理结构模式是“股东会———董事会(CEO)———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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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CEO 法律地位 权利与义务 公司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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