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委员会关于调整少数山区粮食价格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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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省的粮食价格,解放以来曾作过若干次调整提高,历史上遗留下来的粮价过低的现象,有了很大程度的改变,目前绝大部分地区的绝食价格基本上是合理的,但是仍有少数山区显得偏低,部分地区粮价的高低差距仍然很大(百斤稻谷价格高的达6.6元,低的只有4元)。为了促进粮食生产的发展,特决定将个别地区的粮价作必要调整,即凡稻谷现在的收购价格低于5元者,应调至5元。调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为便于粮食集并、调拨,凡个别山区县城和集并转运点,目前的收购价格低于5元或只有5元者,可按产地调整的价格掌握调入不赔不赚的原则,适当定高一些。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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