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计划生育工作中公权与私权的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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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高丛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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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广东广州,510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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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计划生育突出体现了国家公权与个人私权相对立的一面。虽然计划生育的终极目的是维护和发展私权,但由于工作方式和工作手段的失范,对群众私权挤压过多,引发社会矛盾。在权利时代,计划生育部门应从观念、制度和工作层面加强对私权的保护。但这不意味着公权的无原则退让,二者的衡平关系才是构建和谐计生的最佳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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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计划生育 公权 私权 衡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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