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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构成体系的程序性思考
作者姓名:田梅  周新国
作者单位:滨州学院政法系;山东大学;
摘    要:从犯罪构成体系实现过程和要件结构来看,除了实体性以外,我们更应注意到其所必须具备的程序性。通过理论和实践两个角度分析发现:犯罪构成依靠刑事诉讼实现,而犯罪构成决定刑事诉讼结构,因此具备外部程序性;同时犯罪构成本身包括实体性要素和程序性要素,所以具备内部程序性。

关 键 词:犯罪构成  内部程序性  外部程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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