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平和司法的实践路径——以刑事和解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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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婷婷,何国强.论平和司法的实践路径——以刑事和解为例[J].人民论坛,201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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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婷婷 何国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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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东警官学院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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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平和司法是基于国内实践出现的全新司法模式,倡导协商和对话理念,为我国司法体制注入了新活力,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人们对平和司法的特征和优势的认识还存在一些误区。目前,刑事和解是平和司法的主要的实现方式,其某方面的缺陷并不能阻碍其与中国司法背景的切合和优越性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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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平和司法 实现路径 刑事和解 认识误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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