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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承诺应否承担行政赔偿责任
作者姓名:秦建平
作者单位:响水县法院
摘    要:原告钱某在县城拥有服装门市部2问。由于经营得当,生意相当兴旺。因营业部用木门和铁门两层锁紧,一直未安排人值夜班。2000年12月19日凌晨3时许,该营业¨市上层住宅户张某夫妻听到楼下有响声,探头看见楼下钱某营业间门口停了一辆双排座客货两用车,有3、4个人在忙碌,以为是钱某进货回来,也就未过问,重新睡下。隔了约20分钟,

关 键 词:营业部  生意  进货  经营  县城  承诺  履行  行政赔偿责任  张某  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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