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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法中弃权制度的适用及其限制
引用本文:王林清,李学泉.保险法中弃权制度的适用及其限制[J].人民司法,2012(17):72-77.
作者姓名:王林清  李学泉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弃权制度是英美合同法的基本制度之一,普遍地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保险司法实践中。我国2009年修订的保险法并未明确规定弃权制度,①但是在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实践中,法官往往运用公平观念对有关案件进行裁判,由于缺乏相关规定,造成判决结果不一,引发争议。引进弃权制度的关键在于划定弃权

关 键 词:被保险人  保险合同  弃权  保险法  投保人  抗辩权  制度  适用范围  代位求偿权  英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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