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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家荡产”惩罚代言明星何须担忧
引用本文:吴玲.“倾家荡产”惩罚代言明星何须担忧[J].民主,2009(8):55-56.
作者姓名:吴玲
摘    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主任、《食品安全法》起草相关负责人李援目前首次明确表态:“按照新规定,明星如果代言虚假食品广告,可能因此赔得倾家荡产。”(2009年3月17日《文萃报》)

关 键 词:明星  代言  全国人大常委会  《食品安全法》  担忧  惩罚  食品广告  行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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