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警察培养模式的重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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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袁广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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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编辑部,河南郑州,4500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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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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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警察培养有学历教育模式和职业培训模式两种形式,前者以系统专业理论知识为本位,其培养的学生由于文化基础薄弱、理论脱离实践而受到挑战;后者以警察职业技能训练为本位,在提高了警察实战能力的同时,也削弱了警察专业学科建设,警察职业因没有专业理论的支撑难以获得专业地位。借鉴西方警察培养的经验,采取分段培养较为适宜。学历教育阶段以学术为取向,主要进行文化基础理论和专业理论的学习,适度注重与实践的联系;职业培训阶段以技能为取向,针对岗位需要,面向实战,进行职业技能训练。两个阶段在空间上相对分离,在时间上衔接,也即所谓的“4+1”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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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 学历教育 职业培训 培养模式 |
文章编号: | 1673-1565(2008)02-0120-05 |
修稿时间: | 2008-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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