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沼气的报告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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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九八四年八月七日国办发〔1984〕64号农牧渔业部《关于进一步发展沼气的报告》,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发展沼气是解决农村能源,充分利用农业资源,减轻环境污染的一项重要措施,具有综合的经济效益,应予高度重视。一切适宜推广沼气的地方,要切实加强对沼气建设的领导,把沼气建设同农房建设,城镇建设和环保建设结合起来,制订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保证其实现。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沼气建设,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促进沼气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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