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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对哪些人犯应决定逮捕,哪些人犯不应决定逮捕?
摘    要:编辑同志: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逮捕人犯,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拘留条例第三条也规定:主要犯罪事实已经查清,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人犯,有逮捕必要的,经人民法院决定或者人民检察院批准,应即逮捕。但人民法院对哪些人犯应决定逮捕,哪些人犯不应决定逮捕?大家认识不一致,请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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