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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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务院公布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后,省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对省政府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再次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经严格审核论证,省政府决定再次取消和调整33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行政审批项目22项;下放管理层级的审批项目4项;改变管理方式,不再作为行政审批,由社会中介组织自律管理的7项。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工作。凡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变相审批;凡下放市、县的审批事项,要坚决下放,不得变相截留;凡移交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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