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今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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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肖遥.中国古代监察制度今鉴[J].廉政大视野,200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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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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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中国古代监察制度是中国古代封建王朝为监督政府官员,维护统治秩序,保证国家机器正常运转而设立的监督制度。古代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法律、法令的实施,维护国家法律、法令的统一,参与并监督中央和地方司法机关对重大案件的审理活动。中国古代监察制度起源甚早。战国时,执掌文献史籍的御史就已有明显的监察职能,自秦开始形成制度以来,历朝历代都把监察制度作为国家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不断加以改革完善。秦时,中央设立御史大夫,位列三公;在地方,皇帝派“监察御史”常驻郡县,负责监察郡内官员。汉承秦制,西汉时中央仍设御史大夫为长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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