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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贵的“判后答疑释理”
作者姓名:李延英
摘    要:自2007年初以来,安徽省芜湖市中级法院实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这项制度规定,法院在宣告判决时或裁判宣告后6个月内,对当事人或来访当事人就案件裁判提出的异议和疑问,由原承办法官作好解释说明和服判息讼工作。一年多来的实践证明,实行判后答疑释理制度,不但让当事人心平气顺,服判息讼,化解了无限申诉,也向当事人宣传普及了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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