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浙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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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本刊评论员.建设“法治浙江”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必然要求[J].今日浙江,2011(17):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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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本刊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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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本刊评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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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今年6月,省委召开十二届九次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并审议通过《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决定》。《决定》明确提出要按照建设“法治浙江”的要求,把社会管理和服务纳入法治化、制度化轨道,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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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社会管理工作 法治化管理 创新 浙江 制度化 省委 中共 审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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