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选举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 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管理国家事务最基本、最有效的手段和主要方式。然而, 长期以来, 由于诸多复杂的原因, 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代表的这一行之有效的手段落实得还很不到位, 选举不能体现代表意愿的事情时有发生。据《瞭望》 2004年第 50期披露, 黑龙江省继原省长田凤山和原省政协主席韩桂芝因腐败问题而落马后不久, 又连续有 5名副省级干部和一批地、厅级干部相继落马, 从而引发了黑龙江省的“政坛地震”。据一位参加人代会的人大代表讲, 这 5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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