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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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常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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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全国政研会!盐田港集团党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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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人民群众过上幸福的生活,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根本目的,是整个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目的,是我们党成立以来所从事的全部活动的根本目的。因此,邓小平同志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一切事业和一切改革成败得失的重要标准列入“三个有利于”根本标准之中。江泽民总书记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再一次重申了“三个有利于”标准,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改革和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但是,对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内涵,许多人却有不同的理解。一些人总认为,手头有钱了,吃好了,穿好了,住宽敞了,就是生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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