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失后银行能否以挂失的存单为支付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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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西湖口县王向东问:我因夫妻关系不好,以自己名义在银行存入一年定期存款1500元。后存单被妻拿走,我为避免其取走款,即到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存款期满时我前去取款,工作人员告诉我已被我妻凭原存单和我的身份证支取。经交涉,银行答复说存单没有遗失,不应挂失;即使挂失有效,但在有人出示原存单及我的身份证时,银行仍可付款;如我诉诸法院,也不会获得法律支持,因为我妻是该存款的共有人,有权取得该款;访问:银行的答复有道理吗?答:定期存款存单表明的是一种储蓄法律关系。依记名存单,记名人享有到期向银行请求给付本息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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