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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防疫站有权管辖食品出口企业?
作者姓名:张荣安
作者单位:河北省卫生防疫站
摘    要:一九八九年与一九九三年,河北省會发生两起卫生监督机构与商检局管辖权争议案。这类案件管辖权的归属问题,确实是困挠基层卫生监督机构的难题。1 两起案件管辖重叠,相互排斥的经过某县外贸冷冻厂属于乡镇企业,自建厂以来一直效益不错,受到政府的重视。一九八三年食品卫生法实施以后由县卫生防疫站验收发给"卫生许可证"。一九八四年持卫生许可证向省商检局申报出口食品企业,当年获得批准并发给"出口食品登记证"。主要产品有白条鸡、白条鸭、牛肉等冷冻生肉。大部分通过外贸部门销往国外,也有部分内销,仅八八年销往县政府招待所就有1000公斤。企业的从业人员体检一直由县卫生防疫站依照食品卫生法进行。一九八九年县卫生防疫站检出五名从业人员"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血清滴度分别为1:160、1:180、1:80、1:80、1:40,被认定为乙型肝炎患者,通知厂方调离原岗位,但

关 键 词:案件管辖  管辖权争议  归属问题  卫生监督机构  河北省  企业  商检  食品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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