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刑民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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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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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上海20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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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民诉讼程序有效衔接具有重要制度价值,在为刑事案件转入民事诉讼处理提供制度出口的同时,又为该转换提供可行性程序支持.现阶段,应当在刑事立案侦查程序、审查不起诉程序、审判程序中衔接民事诉讼程序,赋予当事人程序衔接知情权,建立刑事案件证据移转支持民事诉讼制度,明确刑民诉讼制度证明标准差异,允许在同一证据基础上出现不同认定结果的刑民判决,并逐步扩大先民后刑处理案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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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刑民衔接 证据标准 先民后刑 证据移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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