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0年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
| |
引用本文: | 马馼.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2010年2月24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J].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2010(5):473-474. |
| |
作者姓名: | 马馼 |
| |
作者单位: | 监察部 |
| |
摘 要: | 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修正案(草案)》作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以下称现行行政监察法)自1997年5月9日公布施行以来,对于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依法行政进程的加快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行政监察的对象、方式、程序以及监察机关的职责等需要充实完善,因此有必要修改现行行政监察法。
|
关 键 词: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修正案 2010年 草案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行政纪律 廉政建设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