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活动的法律调整——对一起典当纠纷案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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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黎明.典当活动的法律调整——对一起典当纠纷案的思考[J].政治与法律,19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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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黎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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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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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件事实:本案原告甲方系某典当拍卖公司,被告乙方和丙方分别是出典人刘某和某酒店。1995年2月5日,某酒家法定代表人以该酒家经营权和场地使用权作价150万元转让给乙,转让期限为1995年3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同年2月22日,乙又与甲签订《典当协议》,双方约定:乙以某酒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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