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须超前于经济体制改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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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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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 全国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认为,从结构上分析,某些机构的改革可以适当滞后于经济体制改革,还有些机构的改革可以与经济体制改革同步推进,但从总体上说,机构改革应当是超前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机构改革超前于经济体制改革主要有三个好处.第一个好处就是有利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为经济体制改革开辟道路或创造条件.比如说,如果当初不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就不容易推进.难道一定要等到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好了,再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局吗?显然不能.今后还会发生类似的情况,例如,应该成立一个权威性的政府机构——证券管理委员会.有了这个委员会,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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