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自2008年两岸当局重启协商大门之际,如何建立起两岸食品安全的合作事项,已经成为两岸当局协商的重点。2008年11月4日,两岸当局签订了《海峡两岸食品安全协议》,一共九个条文,总计717字,作为两岸当局在食品安全合作的第一个协议,以期有效保障两两岸民众的健康权益。根据协议,两岸当局不仅必须就涉及两岸贸易的食品安全信息相互通报,而且应该就影响两岸民众健康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及突发事件,进行实时立即的通报。不过,协议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例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两岸民众应该如何救济,另外,诚信沟通的问题也考验着两岸当局的互信机制与协议的成效。若两岸当局能在协议的基础上,扩大两岸的联系和交流,建立起两岸食品安全制度化处理机制,提升管理效能,落实反黑心、严把关、有保障的食品安全管理目标,才能维护两岸民众的健康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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