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为治安调解制度辩护
作者姓名:汤茂定
摘    要:公安机关的行政职权可以从事治安调解,治安调解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司法最终解决原则决定了治安调解的非终局性,警务活动的专业化需要发挥治安调解的功能。治安调解制度不应取消,需要完善。

关 键 词:治安调解  行政职能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