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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社会文明第三个基本方面的科学称谓
作者姓名:贺祥林
作者单位:湖北咸宁师专宣传部
摘    要:我国一些学者在运用三分法对社会文明作进一步划分时,一般都认为,社会文明除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样两个基本方面之外,还应当对人类改造社会的进步成果相应概括出一个新的文明范畴,作为社会文明的第三个基本方面加以确认。并先后提出了“制度文明”、“政治文明”、“体制文明”这么三种范畴。笔者主张第一种提法,并就某些学者关于“政治文明”、“体制文明”范畴进行商榷,从中闻传一些制度文明的基本理论观点,论证制度文明是社会文明第三个基本方面唯一科学的称谓。(-)人们改造社会的成果是一个巨型系统,其中不仅仅是金东珠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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