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及时获知裁决权于刑事诉讼之必要性——聂树斌案件的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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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赵旭光.论及时获知裁决权于刑事诉讼之必要性——聂树斌案件的证明[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8(3):5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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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赵旭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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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华北电力大学人文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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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及时获知裁决权,是指诉讼程序的参与主体及其他主体及时得到司法裁判结果的权利。对于程序参与者而言,他们参与诉讼程序的目的之一便是获得一个对自己所支持的一方有利的裁决;而对于另外一些主体而言,他们与案件或者当事人有着某种特定的关系。这就决定了以上主体有权获知裁决而且这种获知不应受到不必要的拖延,因为及时获知意味着社会关系待定状态的缩短和及时救济。在死刑案件中,保障被害人亲属、辩护律师及时获知裁决的权利是司法人性化的要求,也是对死刑犯实现最后救济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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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及时获知判决权 刑事诉讼 主体 聂树斌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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