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好“讲理”的裁判文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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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汤啸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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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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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我国审判制度的改革 ,法官对裁判文书的制作首先应当走出无须“讲理”的误区 ,其次是法官必须学会在裁判文书中据事、依法、论理。凡是认定的事实都必须一一叙明 ,选用词语时不能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抵触。对证据的不同证明效力应当在充分说理中作出判断 ,对有矛盾的证据的取舍理由必须公开。裁判结论的生成依据必须在“本院认为”这部分中予以充分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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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裁判文书 据事 依法 论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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