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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技法的利益价值
作者姓名:吕静  张奎文
作者单位:1. 西安交通大学,陕西西安,710049
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宁辽河,111000
摘    要:科技法的利益价值具有特殊性,它将国家利益放在首位,同时保障科技工作者的个人利益,调整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必须重视科技法的利益价值的实现,尽快找出现有科技法在利益实现上的不足并且加以改进,以利于科技法利益价值的实现,使科技法更好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

关 键 词:利益  利益价值  科技法
文章编号:1671-1157(2006)05-0074-03
修稿时间:2006-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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